产品搜索

资讯分类
详情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制定了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。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于2019年1月9日正式印发。点击下载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网站简介 | 联系方式 | 版权声明 | 邮箱登陆
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80号 邮编:215011 电话:0512-67274541
版权所有:苏州电加工机床研究所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33205号